根据方案,此次汛期综合大检查内容涵盖基本气象业务服务情况、安全生产情况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情况等方面,分为一般性检查和重点检查两大类。检查方式采用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,要求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,并形成自查报告。县(区、市)气象局由所属市气象局负责汛期检查,省局检查组突击实地抽查有关县(区、市)气象局。综合大检查将在3月下旬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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